咨询热线 

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im电竞: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日期:2023年12月16日    来源:网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于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各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2023年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8,000万元的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智能”)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江门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交通银行江门分行向金莱特智能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

  2023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莱特智能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江门分行”)续签了《授信额度合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向金莱特智能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上述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公司与交通银行江门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金莱特智能与交通银行江门分行在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2023年12月,公司与广发银行江门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金莱特智能与广发银行江门分行续签的《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5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金莱特智能继续以其不动产10,258.59万元抵押给交通银行江门分行,为与交通银行江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池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电子烟im电竞、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进口;电子烟零售;电子烟、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04,708.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12%,担保余额范围内实际融资放款金额为59,307.01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